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民意

看完thinking fast and slow之後,又讓我想起在一個古老rpg中一個npc說的話: 人類的100年生命相對於精靈而言是很短的,人的視野也只侷限在這100年所發生的事,人類認為是對的事長遠的事,在精靈來看也只是一個笑話而己。
一直以來,我都認為自己是相對理性的。看完這本書,我認清了原來我所認定的理性也只不過是個笑話。我大部分的時間都不是理性的,就算我能看清自己是不理性的,我還是沒辦法改變自己的行為,就像是大部分的人一樣。
這讓我想到所謂的民意也是這一回事。每個人都是非理性的,他的需求通常都是為了短期的利益,而所謂的民意就是這些非理性的需求集合體。而當民意代表或是執政者被這些非理性的民意所推動,我們又會被趨趕到那裡呢?
那所謂的民主又是什麼?是不是跟著這些非理性需求集合體行動就是民主嗎?如果是的話,那所謂的民主制度也只是一個短視近利的制度。

2012年4月14日 星期六

記憶與經驗-漲價對選舉的影响

記憶與經驗是很容易被搞混的。被問到對某一件事的經歷時,人們常常回答的是記憶。例如當離婚的人被問到對整個婚姻的經驗時,人們常常回答的事最壞的那一刻記憶,整個婚姻過程應該是有喜有悲的,但是因為已經離婚了,所以人們總是馬上連想到離婚那一刻,或是引起離婚那一些關鍵時刻。
如果把痛苦用一個線圖來表示,y為痛苦的指數,而x為時間,那經歷就是痛苦線下的面積。而記憶就是痛苦線的轉折點。
卡尼曼為了區別記憶跟經驗,做了一個很有趣的冰水實驗。他讓人把一支手放在很冰的冷水中,同時讓人用另一隻手來調整一個痛苦量表來記錄當下的痛苦指數,再實驗結束後再讓人回想自己痛苦的程度。理論上來說,事後回想的痛苦程度應該跟實驗當下人記錄的痛苦指數與經歷的時間成正比。也就是說經歷時間越長,溫度越低,應該就越痛苦。可是實際上人們事後回想的痛苦程度跟時間是無關的,而且回想的痛苦程度是歷程中最痛苦的程度與實驗結束那一刻痛苦程度的平均值。舉例來說,A經歷了15分鐘的冰水實驗,他在實驗中記錄的最痛苦程度是9,而結束當下的痛苦程度是5,那他結束後回想的痛苦程度就是(9+5)/2=7。B經歷了30分鐘的實驗,他記錄的最痛苦程度是9,而結束時是2,則他回想的痛苦程度是5.5。即使B經歷了比A長一倍的時間,他事後認為的痛苦程度反而低於A。
經驗就是實驗中,受訪者時時刻刻記錄下的痛苦程度,而記憶就是受訪者事後所回憶的痛苦程度。

如果執政者要勝選,不管前三年怎麼讓民眾失望痛苦,第四年讓大家都很幸福,那就會讓民眾覺得這四年相對來說很幸福。如果照這樣的理論來說,最近政府在選後對所有民生必需品漲價,真的是漲得好啊。因為距離下次選舉還很久,只要在下次選舉前再拿出便民政策,選民雖然會記得這次漲價的痛苦(例如痛苦指數9),不過因為這個指數還要跟下次選舉時的痛苦指數平均,所以選民的痛苦回憶會因為選前的超低痛苦指數(因為利多政策的推行)而降低,而對執政黨的觀感會被拉高。

雖然慢慢漲能讓民眾對漲價的痛苦的程度下降(溫水煮青蛙),但是如果是用慢慢漲的方式,那最後一刻的痛苦指數可能跟最痛苦時的痛苦指數相近,那平均下來可能還是很高,最後選民的記憶就是執政黨讓人民很痛苦,可能因此輸掉下次的選舉。

說真的,國民黨這次漲價真的漲得很選舉的正確啊。決定這個時候漲價的人真的很厲害。

快樂的記憶與經驗也是一樣的。人的一生都是在累積快樂的記憶,過程是不重要的不會被記住的,只有快樂的那一刻才會被記下來。

司法改革

今天看到一則很予盾的新聞,很好笑又很悲哀。一個年輕人被違規車撞攤了,而刑事判決違規車上的兩人都無罪。這個案子的判決跟幾年前一個警察被毒販打死很類似,兩個毒販都被判無罪。替受害者感到悲哀,而又對法官的判決感到好笑。
我用系統1思考試著來解釋這件事。系統1思考方式之一就是從過往的記憶中,尋找相關的事件來合理化現行的事件。所以我從我上法院的經驗來合理化為什麼會有這樣予盾的判決。
我唯一上法院是去聽朋友民事案子。整個過程只有20分鐘,而整個案子大概1年的時間,每兩個礼拜開一次庭,因為我是用系統1思考,所以我沒去算整個案子法官聽到當事人說法的總時數。我的系統1告訴我,法官大部分的時間都在閱讀律師寫的東西來了解案情,而不是從當事人的描述來取得相關資訊。能影响法官判決的主因應該是律師所寫的文章。如果法官缺乏獨立思考批判的能力(像是Journal reviewer的能力),那法官的思考就會被律師所引導,而產生心証。
這樣的思考引申出一個問題,法官是不是有獨立思考批判的能力?怎麼去訓練這個能力?怎麼去檢核這個能力?現行法官訓練是否有這方面的訓練?還是說熟讀法條,司法考試考第一就可以當法官了?
這件事情很悲哀的是,一個人被違規車撞攤了,違規車上的兩個人都被判無罪,而判決的法官們還是能"義正言詞"的說,他們沒有判錯。那到底是誰錯了?有誰需要去檢討這樣的事情嗎?
以上是系統1思考。系統2思考需要收集很多的資訊,例如律師們大學聯考的作文成績與案子勝敗的關係,法官養成的流程,司法考試的細節......我大概是沒機會去研究這個東西了,而且研究成果也不可能被司法體系所採信。

2012年4月7日 星期六

facebook again

最近台灣在吵都市更新的事情,看了很多facebook轉貼的文章,說真的每個人都說的很有道理。有人從受害者角度來看,有人從建商角度來看,有人從政府制度面來看。站在自己的立場每個人都說得對,都很有道理。那問題出在那裡?公務員怪地主、地主怪建商、建商怪公務員...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於法有據?
似乎facebook變成一種主要的溝通管道?那它的效率好嗎?還是facebook就像以前的bbs一樣?
各說各話?最後大家用有多少人按贊來評斷文章的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