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土地使用的grid lock

土地私有化也是一個anticommons的例子。當土地因為繼承或是買賣而逐漸的零碎化,土地的所有權人開始變多。每個所有權人都有各自的想法,想要整合所有人的想法使土地能合理的再利用是很困難的。典型的anticommons問題,造成土地使用效益日漸低落。
那公寓大樓每一戶都持有一小份土地所有權的意義在那裡?假設我花了一大筆錢買了一小棟公寓,50年後大樓要整修或是再利用可能因為grid lock而無法達成。那台灣政府又是用什麼法律來防止這種現象?
台灣最常用來解決這種grid lock的方式就是confiscation 徵收。不過,這種手段是不是為了公共利益值得思考,而且公共利益又是如何計算的?用土地價值來算嗎?那這些土地價值又是由誰來獲得?這些人就代表了公共利益?
那自辦都市更新?這招也是從美國學的。美國有成功嗎?沒有。
當anticommons解決了,地價上升了,原地主無法取得相對的補償,而離開當地。這些人去那裡了?去土地價值相對他們可以負擔的地方?那這樣是不是造成社會階層的分離?或顯著?天龍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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